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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存在以下区别: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射幸合同对应的概念是实定合同,两者区别在于权利义务是否确定。 附条件的合同是实定合同的一种,即如果条件成就,那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确定的。 射幸合同以保险合同为例,与附条件合同相比,相同点在于其是否会发生合同约定的效果是不确定的,要看保险事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 附条件合同有下列四类: 1、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2、解除条件
1、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 2、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
四类附条件合同如下: (一)延缓条件合同和解除条件合同 以条件的作用是限制还是消灭合同效力的发生为标准,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合同与解除条件合同。 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合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消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 解除合同的要件如下: 1、条件是合同的附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