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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是可以被除名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
合伙人可以被除名的情形: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出现。
合伙人可以被除名的情形具体包括: 1、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未履行出资义务;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被除名后要进行退伙,具体如下: 合伙人退伙的话,别的合伙人要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情况来结算,把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伙时还有未处理的合伙企业事务的,要等到了结后再进行处理;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可以由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只要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就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的话,保险人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有意隐瞒事情真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因过失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到保险人作出的决定的; 实际上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