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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规定,有偿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应按以下办法支付保管费: 1、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2、寄存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的费用,这包括保管人的报酬,也包括保管人为保管保管物所支付的必要费
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应当写明其姓名或名称、住址、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等能明确身份的基本信息。在保管合同中,寄存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保管合同寄存人义务是: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必要的声明和告知义务。
依《合同法》第379条规定,有偿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应按以下办法支付保管费:1、寄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2、寄存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的费用,这包括保管人的报酬,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的给付,不是保管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保管合同的书面形式,仅是证明保管合同关系存在的凭证。保管凭证可以是书面证明,也可
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发包人不组织验收、不使用的,拒绝支付工程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只能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的,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质量不符合合同或者国家规定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包括下面这三种: 在标准的工作日安排下,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工作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