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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录音可以算证据。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录音要以合法手段收集,通常来讲,录音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录音就是不合法的。
算证据。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的电话录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提供的电话录音应当尽量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
电话录音算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但必须满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录音证据要被采纳,需要满足以下两点: 1、不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录音; 2、录音清晰明确,内容能有
家暴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录音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视听材料。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其中,直接证据包括:出警记录、受伤部位的照片、就医留下的病例、医疗费单据等等;间接证据包括:邻居或者家人的证人证言等。如果遭受了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内容合法。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