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指定监护人一般有哪些情况
指定监护人一般有哪些情况

指定监护人一般有哪些情况

2021-03-23 104
普法内容
指定监护人的情况有遗嘱指定、行政机关指定、法院指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无监护能力指哪些情况
    无监护能力指哪些情况

    无监护能力主要指以下的情况: 1、监护人依法被撤销了监护资格; 2、监护人成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已经死亡的; 4、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2021-04-28 389
  • 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的情况有哪些
    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的情况有哪些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2021-01-03 125
  •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21-02-25 174
专业问答更多>>
  • 按照法律规定指定监护人有哪几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

    2021-07-16 15,340
  • 监护人一般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一般是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对于成年人,其监护人由配偶;父母、子女

    2022-10-15 15,340
  • 监护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指定的情况有哪些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2021-07-13 15,340
  • 监护关系终止是指哪些情况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

    2023-11-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01:17
    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说起监护资格,肯定离不开监护人,监护人是与被监护人有亲密联系的人,不是谁都有监护资格的。 先说未成年人,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均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是祖父母、外祖父母;2

    1,468 15,340
  • 老人指定监护人需要公证吗 01:07
    老人指定监护人需要公证吗

    老人在指定监护人的时候,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公证。但是,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确认指定监护的效力。具体来说,公证机关会对双方达成的监护协议进行审查,同时出具相应的公证文书。这就赋予了无论是被监护的老人,还是监护人一

    1,782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01:08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88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