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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怎么判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怎么判

2022-12-02 82
普法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能收回。为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建设而需要土地的、改变土地用途的、搬迁到其他地方无需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村委会经向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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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强律师 杨强律师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行政诉讼、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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