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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原告):温,男,197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常居地:湖南公司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系死者温之父。上诉人(一审原告):刘,女,197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常居地:湖南公司身份证号码:,系死者温之母。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望城县高塘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赡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治疗患者人身损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二)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男,19年月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3,安丘市郚山镇村人。上诉人(原审原告):玲,女,19年月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2,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系刘之妻。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患者是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死亡的,那么医院需要就本次医疗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所不同。医疗事故赔偿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两
劳动者上班时间死亡的,那么死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