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别除权的意思是什么? ? ? ?
别除权的意思是什么? ? ? ?

别除权的意思是什么? ? ? ?

2020-06-12 241
普法内容
别除权的优先受偿权,是由债务人特定财产上原已存在的担保物权或特别优先权具有之排他性优先受偿效力沿袭而来的,其中又以源自约定担保物权者最为常见。从权利本源上讲,别除权并非破产法所创设,其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具有新的特点。别除权的名称,便是针对这一权利在破产程序中的特点而在破产法理论上命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除权除息的意思
    除权除息的意思

    除权除息是指上市公司派发给现金股息或红股股息时,将股票市价中所含的股东领取股息的权值扣除而进行的一种价格调整。在除息日购买公司股份的股东可能不享有股息分配或分配。 除权是股票送转股、配股当天用前一天的收盘价减去含权差价,即为除权。除权当天股

    2024-06-01 19
  • 除权判决什么意思
    除权判决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除权判决是指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指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

    2020-09-08 977
  •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1)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第一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第二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第三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保全撤销权)。解除

    2024-07-01 17
专业问答更多>>
  • 别除权与债权申报是什么意思

    别除权是指在一个企业破产之前的破产清算中用之前有规定抵押的东西进行抵押的权利; 而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问提方便的权利,两者在时间和界定上有很大的区别但两者是存在包含关系的,两者也不存在相互

    2023-11-24 15,340
  • 著作权的限制分别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限制,是指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某部作品享有充分权利的同时,在作品的利用方面对社会必须履行一些义务。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2022-09-01 15,340
  • 质押与质权的意思分别是什么?

    质押权和质权是同一个意思,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023-10-16 15,340
  • XX集团601258除权除息是什么意思?

    XX集团601258除权除息是XX集团601258在做出分红配股的时候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进行的一个操作,按照市值相等的原则进行现金分红或者股利分红。也就是XX集团601258持有者可以得到现金或者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资产确权是什么意思 01:11
    资产确权是什么意思

    资产确权是指对自己的资产进行法律上的权利确定。资产确权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

    6,237 15,340
  • 股权是否代持是什么意思 01:03
    股权是否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1,531 15,340
  • 标准化债权是什么意思 01:08
    标准化债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民法概念,债权与债务相对,债权是债权人所拥有的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债权的主体特定,属于相对权,财产权,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特定的履行行为。债权有多种分类,根据责任

    1,592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