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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
不动产登记是法律规定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具体如下: 1、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
抵押房产需要到房地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事人应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
抵押登记是将抵押权获得公信力的方式。法律规定,抵押登记分为两种,对于以下特定物的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抵押合同方可生效,抵押权成立。第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第二,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
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 (二)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书; (四)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已经其产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变更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3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房屋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可以生效。具体来说,对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成立就意味着合同生效,但对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则只能是进行登记,合同才会依法发生法律效力。换句
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房产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后,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抵押权生效。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才设立生效。 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