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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
未登记在夫妻名下陪嫁车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车是娘家在婚前给女方个人的,那么女方陪嫁车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车是娘家在婚内赠与女方的,只要夫妻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女方的陪嫁车就是没登记在夫妻名
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
如果陪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的,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那么陪嫁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根据2021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要使女方的嫁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简便快捷的方式就是在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之后,才让女方获得嫁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实行了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区分原则。只有男女双方已经正式登记结婚,在这期间获得的财产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
要判断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根据父母赠与女方财产的行为是否是在男女方结婚登记之前完成。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