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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

特殊作业监护人职责

2024-09-23 59
普法内容
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大致如下: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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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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