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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成员应当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谷底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成员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可以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主席,如果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
债权人会议成员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可以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主席,如果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债权人讨债方法有以下五种: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法。讨债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要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首先要明确法律对遗产的界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能够被继承的遗产主要是指,自然人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换句话说,要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首要任务是确认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次,需要确认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