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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一般无法放弃。因为探视权虽然属于法定权利,但同时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该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想阻止对方探望子女,
放弃监护权和探视权不是改名的条件。变更姓名的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放弃孩子抚养权探视权是完全可以的,这是属于自己的选择,但对于权利可以放弃,对孩子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如果不抚养孩子就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笔费用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确定。
不能,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所以,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
放弃子女抚养费的离婚协议如果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签订的,就属于有效的。 但是该离婚协议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即如果在日后生活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
离婚纠纷中,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可以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考虑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必然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养不起孩子的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仅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还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归于消除,虽然父母离婚了,子女不再与父母双方同时共同生活,但其仍是父母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