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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扣除项目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
税收滞纳金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时不能扣除的项目有: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款;罚金、罚款与被没
契税一般不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之前扣除。契税是指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向税务部门交纳的税金,契税不含在成交的价款中,不属于扣除的价内税。
1、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条件,第三条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企业的福利性补贴,如果列
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
行政罚款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税前扣税不发薪的情况如下: 1、应发放工资仅够充抵税费,不再发放薪金; 2、以前已发放的薪金没有扣税,加在本次发放薪金总数里面一并扣税,实际发放薪金中并不包括这笔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