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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一方需要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即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或变更原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并不包括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不能以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为由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那么什么
合同可撤销,没有12种情形,只有5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两者竞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恶意串通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或其所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对合同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
欺诈撤销合同的条件为当事人不请求变更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
下列情形下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一、因为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其财产减少影响债权的。比如因债务人与第三人的重大误解合同致债务人损失,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二、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