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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
隐形股东在专业术语中被称为隐形股东或实际投资者,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出资者。与此相对应,着名股东(或着名
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隐名股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提起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认股东资格的诉讼方式是以公司和显名股东为被告; 其他股东为第三人,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主张;然后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法定权利。 同等条件从股权转让方的角度来衡量,不仅包括价格因素,还包括股权转让数量、支付方式、价格构成
是否依法享有正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与显形的一方(也就是其股权代表人)是否有书面协议(或有合法证人的口头协议)。如果有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就比较麻烦。另外资金投入的渠道也最好有据可查
隐形股东,从法律上来说是隐名股东,也是实际投资人,是指按照书面或者口头协议,来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隐名股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当隐名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隐名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