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的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的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的形式都有哪些?

2021-03-05 91
普法内容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显失公平的合同都有哪些形式
    显失公平的合同都有哪些形式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有效。

    2021-01-09 76
  • 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都有哪些
    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都有哪些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 现代合同

    2022-05-10 35
  • 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书面都有哪些形式
    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书面都有哪些形式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

    2024-06-23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有哪些合同形式?都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

    2023-05-09 15,340
  • 合同纠纷反诉中都有哪些外形形式

    赠与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赠与合同纠纷有以下相关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

    2023-10-30 15,340
  • 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书面都有哪些形式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

    2022-05-29 15,340
  • 合同诈骗罪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

    2022-04-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01:07
    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合同违约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2、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的情况; 3、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导致当事人造成误解或

    2,297 15,340
  •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01:29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

    2,346 15,340
  •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00:52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53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