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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是指在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情形有: 1.直接指向证明对象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 2.起固定证据作用的声像资料是视听资料。 3.证明侦查程序的
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1、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机读件等; 2、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
离异探视子女时间没有限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探望方式、时间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
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可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
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来源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由此可见,没有侵害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滞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者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它是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于诉讼过程中的产物。其外部表现形式有录音带、录像片、电影胶片、微型胶卷、雷达扫描资料、
财产的继承存在时间限制,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能够确定继承人的话,继承程序就会就此开始。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展开。换句话说,财产的继承的起算时间就是,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又包括被宣告死亡。具体来
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根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