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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罪的数额

共同贪污罪的数额

2020-01-10 246
普法内容
共同贪污罪的数额认定,应当按照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进行认定,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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