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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无论是对宪法的
实际上并非如此,针对特赦的规定,我国宪法并未做出明确限定,仅授予国家元首有权颁发特赦令。经过特赦得以从轻处置的罪犯,无论是其应受刑罚已然履行一部分抑或是全部尚未执行,均等同于刑罚全部完成,此后任何时候,皆不得因未能执行或者未执行完毕,从而对
在我国主席令可以赦免死刑,特赦是针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它只赦刑不赦罪。“主席令”,是指国家元首行使职权、履行特定法律程序或确认某些政府行为而签署发布的、主权国家对内对外宣示
要对国家有功的。根据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二是中华人民共和
古希腊 公元前404年雅典海军将军和民主领袖色拉西布洛斯(Thrasybls)领导雅典人民对抗当时的寡头政府“三十暴君”,获取胜利后色拉西布洛斯赦免大部分统治阶层的贵族,但把“三十暴君”排除在赦免名单
赦免是对罪犯的刑罚。赦免是指国家对于犯罪分子宣告免予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的全部或者一部的法律制度。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两种,我国已经取消了大赦制度。 赦免的分类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两种: (一)大赦。它是
赦免是指国家对于犯罪分子宣告免予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法律制度。 我国的赦免制度分为大赦和特赦两种。 所谓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这种赦免的效力及于罪与刑两个方面,它不仅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且使犯罪也归于消灭。
根据《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的规定,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的成员中指定人选成为监事会主席;而监事会的成员,通常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委派;但监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则是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进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