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2.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3.合同无效结算纠纷;4.黑白合同纠纷;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6.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7.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和解;这是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解决纠纷的方式,如果可以用这个方式解决是最好的; 2、诉讼;诉讼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3、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居中调解,通过运用说服教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状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1、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借用资质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或分包的,实际施工人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
(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