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追债后可以要利息吗
追债后可以要利息吗

追债后可以要利息吗

2020-02-14 120
普法内容
向人追讨债务的时候可以要利息,但是应当是在当事人约定了借款利息的情况下,且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吗
    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吗

    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利息,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

    2022-04-15 502
  • 追债人利息要怎么算
    追债人利息要怎么算

    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一方逾期还款的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

    2022-05-18 44
  • 网贷利息高可以追回吗
    网贷利息高可以追回吗

    网贷的利息太高但是已经支付了的,借款人可以追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即不得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021-02-23 26
专业问答更多>>
  • 别人追债要求还利息可以吗

    当然是要就讨要的,利息也是债务的一部分。追债,是讨要全部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2023-07-04 15,340
  • 借条上有利息可以追债吗

    向人追债时可以要利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约定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等事项。

    2022-06-10 15,340
  • 担保代偿后可以追偿利息吗

    担保代偿后可以追偿利息。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因此,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务及利息以外,还应当包括债务人逾期履

    2022-11-08 15,340
  • 迟延利息可以追偿吗

    可以。 主债务人怠于履行主债务,导致担保人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担保债务,从而导致该部分迟延利息的产生。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担保人系因主观故意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就该部分迟延利息向主债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后可要吗 01:10
    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后可要吗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由于没有事先约定利息,这时候法律推定双方是实行了无偿的借贷合同,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权利人的利息主张。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支付利息的请求。如果是对借贷利息约定不

    1,061 15,340
  • 借条上可以体现利息吗 00:54
    借条上可以体现利息吗

    借条上面是可以体现利息的。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可以不用在借条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在产生争议的时候,法院将不会支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或

    1,283 15,340
  • 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吗 01:30
    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吗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

    1,210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