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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而我国法律是不支持断绝父子关系这一行为的,所以断绝父子关系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断绝关系。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子女被他人通过合法程序收养。
不给抚养费的也不能断绝血缘关系。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确定的,是不能私自断绝的,双方当事人私自签订的断绝血缘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时不抚养的一方不能断绝亲子关系,法律并不承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
1、法律意见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法定的,除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外不能解除。 2、法律依据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调整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不能够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由于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的需要超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的,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法断绝。要想从法律上断绝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的收养关系。此时在法律上,就会承认与亲生父母及其亲属的一切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离婚后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办法如下: 1、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2、若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