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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公司时需要注意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种类包括知悉权;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保证债权人的知情权。
债务人的债务人,也称为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即次债务人还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
从风险来自于公司自身还是公司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公司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涉及到该地区、该行业的利益,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对内实行特殊保
公司合并债权人有那些权利,公司合并中会产生公司财产与债务的转移,对债权人影响巨大。公司合并债权人通常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首先享有知情权。合并各方当事人有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悉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
合并公司需要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有: 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是公司,就应当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人均有权提出异议 首先,合并公告登出后产生的债权,不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因合并公司已履行其告知义务,债权人已知或应知债务人的合
专利权人包括: 1、设计人、发明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岗位发明创造,所申请的专利权利,属于本单位。 2、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或发明人所完成的非岗位发明创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债权是一种权利,即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还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有效的债权包括以下这三种: 第一种、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