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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民政局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进行作息。正常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
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则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是外国人、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是在辽宁、山东、广东
法院离婚与民政局离婚最大的区别在于:民政局离婚,针对的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形;而法院离婚,针对的是只有其中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换句话说,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想要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当事人就不可以单独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因为人民法院不会主动通知民政部门,男女双方是否已经被判决离婚。要想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需要双方当事人拿着原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判决书等资料和证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以及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
民政局结婚流程,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2、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3、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