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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一般是不成立的,因为标的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合同成立必须存在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有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标的物不明确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根据《民法
租赁合同中租金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 如果当
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但需要法律规定出如何确定的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要进行民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个书面合同,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这样能够防止纠纷的发生,同时合同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证明法律关系的存在。那么当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的时候是如何处理的呢? 如果标的物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 1、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有效承诺; 2、一方自行订立合同; 3、要物合同没有实际交付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不履行不影响合同成立。合同标的和内容合法的、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依法成立。
首先如果合同已经订立,合同标的不确定的话,这时候视作合同尚未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虽然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内容必须包含合同标的、双方当事人以及具体的数量。这是合同构成的最基础的要件,缺少其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作为双方甚至是多方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合意,才能算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论是双方协议还是多方协议,当事人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合同才算成立。换句话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由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