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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名下有房产是不可以办理低保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名下有房产的是不能申请享受低保。低保指的是因为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者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者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只可查封不可处置)。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
可以拍卖,但有一定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如何执行的问题,最高院先后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视房屋的属性决定:1、不强制让被执行人搬出去的法律依据为:2006
如果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则法院无法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则该房产系被执行人唯一一套生活用住房,则法院只能是查封其房屋档案,使其不能进行交易,但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进行拍卖,更别说是过户给
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拍卖。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
老赖名下没有财产,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如果老赖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老赖名下留有财产时,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需要再次恢复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小产权房指的是不能依法办理不动产权权属登记,或者无法公开向他人销售的房屋。小产权房的产权存在明显瑕疵或者产权不完整。小产权房一般不能向他人转让,所以法院不能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其变现。小产权房一般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法院无法通过正常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