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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污秽物品满足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 (2)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满足以上情形的,也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通常会被拘留或者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传播污秽物品满足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 (2)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满足以上情形的,也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通常会被拘留或者罚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
传播污秽视频罪的立案标准为: 1、将淫秽书刊、电影、音像、图片等出版物传播给他人300-600以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组织播放淫秽电影、视频等音像产品15-30次以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根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污秽物品的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在浏览量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涉嫌犯罪。但传播污秽物品不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构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