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

2020-10-29 93
普法内容
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医疗事故罪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罪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2024-06-04 6
  • 医疗欺诈都有哪些构成要件
    医疗欺诈都有哪些构成要件

    医疗欺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

    2021-01-13 154
  • 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

    2024-06-21 23
专业问答更多>>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当事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

    2022-02-15 15,340
  •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是如何构成的?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023-06-11 15,340
  • 医疗事故罪哪些要件可以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

    2022-05-31 15,340
  • 需要哪些条件才构成医疗事故

    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四个条件: 1.主体条件。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

    2023-10-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01:07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身体权,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用器

    1,525 15,340
  •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01:03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但是在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对想象竞合犯的具体适用,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中规定了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935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罪 01:00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罪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79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