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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不可以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的,但是可以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应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股东的债权与债务,与公司的债权与债务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存在个人债务,则应由股东自己来偿还,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个人债务,但是股东的
分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股权强制执行时能否执行公司财产用于股东债务清偿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执行公司财产用于清偿股东债务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常将股东所入股的公司裁定变更为被执行人或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交出被执行人的出
子公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母公司的财产。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其民事责任由自己承担,不能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子公司没有财产可执行,可以暂停执行,待财产可执行后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具有如下关联: 1、全资子公司一般受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其股权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我们将A公司称为B公司的母公司,相对的,B公司即是A公司的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我们可以将B公司称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
母公司执行标准如下:1、100%出资设立新公司,该新公司属于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情况;2、母公司出资51%以上设立子公司,该母公司对子公司构成绝对控股;3、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尽管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不能构成绝对控股,但母公司属于大股东,能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