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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对已经移交给看守所的,应该在看守所询问室进行讯问; 2、讯问过程中严禁刑讯逼供,询问开始时打开摄像头,并将讯问过程形成文字形式; 3、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且在讯问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立案侦查后一般两个月内会批捕犯罪嫌疑人,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
证据不足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羁押期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无论是拘留阶段还是逮捕阶段,律师都可自由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 1、律师可以直接、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必经过侦查人员批准或同意,且侦查人员不在场;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时间不受侦查人员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决
委托了律师,把犯事的嫌疑人捞出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关于“律师捞人”,一般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律师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证据和法律意见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