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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三无、重残(1-2级)人员或身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特别高,家庭特别贫困的人员; 2、符合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目录内),且基金支付比例低于50%的人员。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
1、申报每年1月和7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所属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资料(一个年度内结算单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送资料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送资料时间);
工伤保险待遇中,职工发生事故经认定为工伤的,经当地设区所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规定申请
自2011年7月起,我市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失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给个人。请目前尚未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领失
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业务指南,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工伤认定决定书》;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
员工的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其中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需要员工离职后携带离职证明在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员工在和单位
要想领取二次失业补助金,那么就需要满足二次领取的条件。二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
生育补贴金,一般有以下的三个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