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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为什么要选择与社保代缴公司合作。企业是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是如果新开的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就需要招聘一个专业的社保专员来做,这样的做法对于一家新企业来说是浪费资源的一种做法,无形中增加公司的支出。如果企业选择与社保代理公司合作能
企业代缴社保的风险: 1、违法性风险:社保挂靠代缴通常采用虚假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协议来实现,这种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对于被查处的企业或个人将面临处罚和惩罚; 2、 财务风险:虚报社保缴费基数,不仅会对企业诚信度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增加企业的
进行代收代付业务属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现行监管规定,符合开展代收代付业务资质的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且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应当包含相应的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或银行卡收单等经营范围
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企业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企业名义缴纳,目前很多企业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
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企业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企业名义缴纳,目前很多企业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
1、没有问题,这个叫做社保挂靠,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2、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社会保险法要求劳动者必须要与单位建立劳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
社保代缴是不合法的。个人必须是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代缴是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没有跟单位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以自由职业或是个人的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个人或是自由职业的身份购
社企业一般每个月5号到15号之间交社保。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社保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查询,也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的社会保险信息。法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