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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人身安全如何保护 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
法律对核安全的保护规定如下: 1、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有效保证设备、工程和服务等的质量,确保设备的性能满足核安全标准的要求,工程和服务等满足核安全相关要求; 2、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严
一、报警。警察不会管普通闹事的,但涉及人身安全的,他们肯定会管,而且他们在场也可以作证,你想啊,国家暴力机构啊,他们的笔录直接作为证据使用的。r二、实在不行就赶紧跑啊,你想,医护人员面对医疗纠纷太脆弱
(一)申请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
《》只是规定了应该保护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但至于如何保护、可以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或手段来保护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则没有具体规定。现实中对重大案件中的重要证人采取的措施也就是24小时贴身保护,换居住地保护
可以向中国驻各国大使馆寻求领事保护。领事保护是指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依法向驻在国有关当局反映有关要求,敦促对方依法公正、妥善处理,从而维护海外中国公民、法人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受害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赔偿义务人死亡的,法院应当根据被告死亡情况加以分析: 1、被告死亡,没有留下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法院会终结诉讼。原因在于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根据相关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人身保护令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