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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在亲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离婚后,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二者之间的关系终止。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三年以上; 2、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五年以上的; 3、继父或继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4、继父母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享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 (1)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子女通常是指夫或妻一方与前配偶所生的子女;继父母是指子女母亲或者父亲再婚的配偶。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后形成的。在通常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姻亲范围
法律分析 继父子的关系效力是:继父子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其关系效力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相互间有继承权和抚养、赡养义务;如果没有抚养教育关系,也就不产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效力。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合法有效的继承公证书,具有公证书的效力,能够证明继承人对特定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办理有效的继承公证书,需要选择正确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具体来说,如果是不动产继承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
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如果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动终止;2、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如果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解除,但如果继子女已经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则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