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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
一、一般放火行为治安处罚有哪些 1、一般放火行为,会被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防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
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在中国。以法治火古已有之。我国商代法律已经开始规定用刑罚手段管理火政,以后从殷代的“殷王法”、西晋的《晋律》、南北朝北周的《火律》,到唐代的《永徽律》、明代的《大明律》以及清代的《大清律例》等法律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
一般放火行为根据造成的结果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1、犯放火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其放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给公私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的,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
法律中有关于放火的处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在法律上的定义,一般是指犯罪人故意纵火焚烧公有或私有的财物,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被法院认定犯罪人是犯放火罪,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一般人民法院会依据刑法条例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为犯罪人纵火导致有人员重伤、或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没有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那么需要依照下列的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1、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人百分之三十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人百分之四十
对放火罪而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点火的行为,从被点物开始独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若是行为人在用火柴点火时,火被风吹灭,行为人被抓住则是犯罪未遂,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