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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房屋登记,需要承担什么法律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房屋登记,需要承担什么法律

2021-11-21 23
普法内容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房屋登记,需要承担以下法律: 1、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相关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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