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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作为最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之一,关系着几乎每一个人,虽然现在医患关系已经明显缓和,但因为巨大的基数存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案件仍然逐年上涨。在医疗纠纷的处理实践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对患方非常重要,对医方也需要严阵以待,那就是封存病历
发生医疗事故后,相关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具体程序是:提出申请→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医务处保管→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怀疑医疗事故封存医疗病历的,分四种情况来处理。如下:1、正常封存程序。任何一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对方共同实施病历封存;2、病历未完成的封存。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医师按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3、病历封存的时限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和封存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
法规中规定的病历封存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
医患发生纠纷,患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和领取客观病历复印件。这既是为今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做证据准备,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赋予患方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五十六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解决医疗赔偿问题,一般来讲受害人可以先和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进行协商,私底下沟通赔偿以及责任问题,一般难以解决,那就会走到诉讼途径或者是直接申请赔偿,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进行申请,需要先形成书面材料,按照格式写好称呼,然后正文
首先医患纠纷发生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收集证据在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证据材料是病历资料。二是把握医疗纠纷的局限性。三是明确诉讼请求。明确诉讼请求,就是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具体的赔偿项目。最后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
工地突发疾病医疗费用由工地负责人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因此导致的损失应当由社保或者单位进行赔偿。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