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执行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执行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执行人死了债务怎么办

2021-04-19 171
普法内容
执行人死了,债务可以由其继承人清偿。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清偿,也可以不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人死债灭了,债务人过世债务怎么办?
    人死债灭了,债务人过世债务怎么办?

    人死债不灭,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的配偶索要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债权人可以找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索要债务。

    2020-10-04 210
  • 债务执行不了该怎么办
    债务执行不了该怎么办

    债务执行不了的原因分很多种,如果是因为执行法院有执行条件但是不作为导致的,那么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是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的,那么执行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待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

    2022-04-13 896
  • 债务人死亡了有房产但执行不了
    债务人死亡了有房产但执行不了

    债务人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

    2020-04-12 151
专业问答更多>>
  • 债务人死了法律上怎么强制执行

    执行人死了,债务可以由其继承人清偿。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清偿,也可以不清偿。

    2023-08-17 15,340
  • 人死亡了,所欠债务能申请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其继承人有条件地作为被执行人,在程序上,需要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继承人作为被执行主体。

    2022-10-10 15,340
  • 债务人唯一住房房产执行了怎么办

    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

    2023-09-10 15,340
  • 欠钱的人死了债务人死亡无遗产债务怎么办

    1、如果债权人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

    2023-09-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一个人背负债务死了怎么办 00:53
    一个人背负债务死了怎么办

    一个人背负债务,在去世之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以所得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其中,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则不受前述条件的限制。而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则该债务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进行清偿。其中

    1,612 15,340
  • 债务人死后配偶还债怎么办 01:24
    债务人死后配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不一定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以下情况中,其配偶有义务清偿债务: 1、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都需承担对外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

    963 15,340
  •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01:09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1,62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