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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有: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
婚内强奸是否犯法,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
夫妇之间有强奸罪。构成强奸罪与身份无关,夫妻也有强奸罪。婚内强奸是指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刑法理论上,许多学者将强奸罪的主观目的仅仅归结为具有奸淫目的,笔者认为不妥,理由是强奸罪中的行为人固然是具有奸淫的目的,但行为人具有奸淫目的并不一定就构成强奸罪,是否构成强奸罪还要看这种奸淫是否具有
强奸场所会有影响强奸罪定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也就是“干完了就
婚内强奸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即性暴
婚内强奸是违法行为: 1、婚内强奸涉及家庭暴力,体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身体、精神等进行严重的侵害,所以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性生活方式粗暴,经常不顾女方的身体情况和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使女方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涉嫌虐待罪。 2、根据目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普通强奸,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第二种是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对于普通强奸,其行为主体一般为男性,行为对象为妇女,行为的内容是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其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