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养猪场占地可以怎样补偿
养猪场占地可以怎样补偿

养猪场占地可以怎样补偿

2024-04-27 3
普法内容
养猪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 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养猪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猪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根据实际产值情况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猪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养猪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第五,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为了改善城乡环境,2016年开始国家出台禁养区相关政策,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同时要求已建成的养猪场依法关闭。禁养区政策实施后,很多养猪场面临拆迁,合法有证的养猪场都应当有偿拆迁,对于一些手续不全的养猪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违法建设的养猪场严格意义上是不予补偿的。在养猪场面临拆迁时最好能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关于养猪场补偿
    关于养猪场补偿

    关于养猪场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需要考虑市场价格、政策等,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一、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二、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三、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补偿基数和流程也不一样。具体补偿

    2021-05-06 1,103
  • 忻州养猪场被占怎么样给
    忻州养猪场被占怎么样给

    养猪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养猪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猪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

    2024-05-08 13
  • 养猪场司法强拆该怎么样补偿
    养猪场司法强拆该怎么样补偿

    养猪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 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养猪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猪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

    2024-04-20 6
专业问答更多>>
  • 聊城养猪场占用地的补偿问题

    养猪场遇到拆迁,需要获得几个部分的补偿。第一,是土地的补偿。土地是养猪场自己的承包地,如果土地确权明确,那么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那么土地补偿将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是养猪场建

    2024-11-07 15,340
  • 高速征占养猪场,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你这种情况各地政策不一样,建议到政府问

    2022-10-30 15,340
  • 2023养猪场被占该怎样赔偿

    养猪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 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养猪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猪场

    2024-09-17 15,340
  • 河南的养猪场占地怎么赔偿?

    养猪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养猪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猪场实

    2023-07-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养殖用地可以占用耕地吗 00:51
    养殖用地可以占用耕地吗

    养殖业属于农业用途,允许利用农用地,也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并且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也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养殖业属于农业用途,允许利用农用地,也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并且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也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国有土地上房屋

    4,926 15,340
  •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01:23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的补偿如下: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按照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根据相

    3,968 15,340
  • 国家允许养野猪吗 00:55
    国家允许养野猪吗

    国家目前不允许养野猪。野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并且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因为防控疫情的需要,我国目前禁止饲养大部分野

    6,253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