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

2021-02-12 117
普法内容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 1、保证人属于一般保证的,清偿债务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保证人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清偿债务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债务清偿期限
    什么是债务清偿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在某个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期限,也是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债务人不能行使抗辩权的期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清偿期限,一般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

    2022-04-13 979
  • 债务清偿期限怎么算
    债务清偿期限怎么算

    债务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在某个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期限,也是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而债务人不能行使抗辩权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清偿期限,一般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补充约定。

    2021-01-13 300
  • 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
    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

    1、需要 2、连带保证责任指两个以上保证人相互之间对于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连带承担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间负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除

    2021-02-13 49
专业问答更多>>
  • 保证债务的清偿期是多久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

    2022-11-07 15,340
  • 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债务清偿期限

    法律分析 委托人清偿债务的规定为:受托人应当是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2023-10-20 15,340
  • 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

    1、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需要清偿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

    2022-11-05 15,340
  • 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债务必须有期限吗

    留置权的成立须以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为要件,如果债权尚未到清偿期,那么债务人则处于自觉履行合同的状态中,债务人是否自觉按期清偿债务尚不得而知,此时若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留置权,有悖于民事活动

    2021-07-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01:06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民事主体对其债务应当承担全面清偿责任,若是该民事主体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其也应当以其自身的所有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配所得的收益来清偿其债务。有限合

    1,229 15,340
  •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01:15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六十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

    876 15,340
  • 宣告破产不够清偿债务谁来清偿 01:25
    宣告破产不够清偿债务谁来清偿

    公司宣告破产,资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当公司资产已全部用于支付各种费用、债务之后,公司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时,破产管理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一旦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就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不必再偿还。 公

    1,442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