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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不认定92年前的工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原因:在1992年之前,我国没有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制度,如企业退休工资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对于这段时期的工作时间,社保局无法准
一、92年前工龄社保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三、1997年底前国有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的
1992年前的工龄社保局认定情况为,如果1992年前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则1992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
1992年前的工龄社保局认定情况为,如果1992年前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则1992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如果工作年数连续的话,根据国务院发表《关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日)后,员工的个人才开始支付,92年前被视为支付,没有支付等问题。从1993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1
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但不含折算工龄)满15年。从你的情况看,一是将来退休时已
累计交费年限”是指,从交费日起至退休年龄的交费期限。“累计交费年限”是指,从交费日起至退休年龄的交费期限。由于我国实行养老制度较晚,因此还有一个视同交费年龄的问题,即在92年之前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的人
社保年龄的规定如下: 16周岁开始就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工作的机关企事业职工,从入职开始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职工,从缴纳社会保险开始,要一直缴纳到退休年龄,到退休年龄时,最低缴费要满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
个人不可以补缴几年前的社保。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时限是3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企业、党政机关以及群众团体的工人来说,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退休: 1、女性年满五十周岁,男性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