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2022-11-07 95
普法内容
下列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债权或者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二是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但这种情况保证人仅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加重债务未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对于加重部分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四是保证人是被骗或者被胁迫提供担保的。 五是超过保证期间的。 六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此时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担保人无责的情况下怎么承担责任
    担保人无责的情况下怎么承担责任

    在下列情形下担保人无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

    2021-01-12 233
  • 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这个“不知情”需要己方举证,是很困难的,责任当然是替别人担保债务的责任

    2024-06-03 34
  • 如何免除担保责任,在什么情况下?
    如何免除担保责任,在什么情况下?

    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2024-05-27 30
专业问答更多>>
  • 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担保?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有限度的权利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根椐中

    2022-04-16 15,340
  • 保证人在担保期间什么情况下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超过担保期限可以免责。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了主合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分为两种情况: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被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应当取

    2022-10-06 15,340
  • 银行担保期限是多些,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担保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

    2022-10-01 15,340
  • 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无效担保

    担保人不知情担保是否有效,担保只要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1-12-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哪5种 01:12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哪5种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14,520 15,340
  •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00:59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合同失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没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以及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等; 3、

    511 15,340
  •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01:03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偿征收: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1,789 15,340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89-8367-24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