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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的处理规定; 1、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因一方属于“有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
结婚证在女方所在地登记的可以在男方所在地办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这些情况可以退还彩礼钱: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没有领结婚证的要分开,属于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此类案件去法院只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孩子抚养发生争议,这只有这两种情况下法院才会受理此类案件。 结婚证丢失了,还能离
一、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结婚证的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是不属于夫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只要协商好财产的分配就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彩礼是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的财物。不能够随意撤销赠予,但法律规定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公平原则,过错原则,并适当结合当地的风俗,还要考虑彩礼的数额,退婚的事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一般不退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给付彩礼人可主张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人因给付而生活困难。 根据规定,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
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能够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与提出离婚请求的女方身份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真正适用于以下情况:1、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比如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行为;2、提出离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