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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于物业公司的过错导致业主人身遭受损害的,物业服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物业公司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其次,物业公司存在过错的,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那么受害人和侵权人按照各自的过失大小、原因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物业一般没有责任。物业刚打扫完小区花园路面湿滑的、道路损毁严重物业没有修理也没有任何围挡遮护的、被路面废弃物品绊倒的,以上情形物业担责,但在明确禁止进入的小区花园内摔伤的,物业无责。
如果是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但如果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并无过错,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担责,物业公司也无需赔偿。
根据2007年8月国务院颁布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
物业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负有义务对小区内的设施、绿化、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因此,如果物业已经预见到障碍物会对业主的安全造成威胁,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物业管理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如物业没有存在过错的,是没有责任的。
小区物业没有权砍树。只要小区里种的树,不管是谁种的,种上之后都被作为公共绿化,个人无权砍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不合法。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另外,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
农村建房摔伤谁责任大,要具体分析。首先最重要的是要正确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是房主直接与工人签订合同就是工人是承揽人,最高法院规定承揽人在工作中产生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