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当然不可以。不管父母有什么理由强行抢夺已婚女儿的房子,女儿都可以不给。房子在女儿名下,产权就是女儿的。女儿既然已婚,就已经是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父母也无权干涉。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父母更无权干涉,强行抢夺属
领证就是领结婚证的意思。领证了,也就是从法律确立了婚姻关系。领了证就是夫妻了,也就等同于结婚了。《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强迫,禁止个人加以干涉。
包办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可以,结婚只要双方自愿、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就可以了,不需要父母同意,没有户口本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个户籍证明就可以了,很简单的。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
改姓,《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基于此,子女的姓名由父母协商确定,即使父母离婚,抚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也无权擅自变更子女的姓名。如遇抚养子女的一方擅自改变子女的姓名,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死后父母能够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女儿死亡后,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上述所说的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女儿不赡养父母的,兄弟不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女儿赡养的主体是父母,跟兄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兄弟无法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儿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由父母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