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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
对于税务局行政复议期限的司法解释,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完税凭证上所载日期或所提供的担保得到确认之日起6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
1.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税务备案在电子税务局备案的流程如下: 1、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理事项,登记,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选择好后,把页面往下拉,点击“办理”; 2、界面弹出企业的信息,点击“新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备案错误被退回后,新增
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流程如下:1、缴费人登录所在地电子税务局;2、缴费人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后,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签订的网上签约验证;3、再进行第三位委托扣款;4、再选择自动缴费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
个人社保不是税务局进行缴纳的。法律明确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去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