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党支部的监督职责
党支部的监督职责

党支部的监督职责

2021-10-10 35
普法内容
党支部的监督职责主要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根据法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等。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吗
    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吗

    属于社会监督。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监督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

    2020-03-25 954
  • 村党支部主要职责有哪些
    村党支部主要职责有哪些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

    2020-11-02 2,635
  • 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区别
    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区别

    1、系统不同 内部监督是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实施的各种监督所组成的行政监督系统。外部监督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2、分类不同 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又包括日常监督

    2020-03-02 3,696
专业问答更多>>
  •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履行监督职责?

    党的监督是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反贪反腐,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法制建设。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履行监督职责,以下为相关条例:

    2023-06-04 15,340
  • 党内监督需要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上级党组织特别是

    2022-03-30 15,340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是什么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2、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制

    2023-04-25 15,340
  • 蓝皮监督职责

    监督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差旅费、福利待遇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及技术职称、行政级别晋升等仍执行现行办法。常驻现场的监督人员奖金、津贴等待遇标准应适当提高。聘用监督人员聘金由监督站参考当地水平自行确定

    2022-01-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5,101 15,340
  •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哪个部门 01:16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哪个部门

    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畜牧兽医局的平行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直接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是: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有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

    11,312 15,340
  •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01:26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

    2,88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