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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

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

2020-03-08 11
普法内容
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为30人以上死亡。一百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也被认定为特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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